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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第十章拾穗 【利十 1 】 「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,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,」           “亞倫的兒子拿答、亞比戶”——就是亞倫的長子和次子(出六 23 ,民三 2 )。他們會同著摩西和亞倫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登山朝見神(出二十四 1 )。在聖書中所記的還有三個拿答:(一)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的兒子(王上十五 25-31 ),(二)猶大支派沙買的兒子(代上二 28 ),(三)便雅憫支派耶利的兒子(代上八 30 )。“各拿自已的香爐”——百姓剛看見耶和華的榮光(九 23 ),又看見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壇上的燔祭,正俯伏在地的時候(九 24 ),拿答和亞比戶就急忙各拿自己的香爐。“盛上火”——這火不是從燔祭壇上得的,大概是從會幕院中,祭司作飯的地方所取來的凡火(參民十六 18 )。“加上香”——就是為會幕所預備的香(出三十 34-36 )。“在耶和華面前”——本句有三個意思:(-)在會幕前( 2 參 4-5 注),(二)在聖所的內幔前(四 6 ),(三)在至聖所的約櫃前(九 24 注)。論拿答、亞比戶所行的,注釋家有三個意見:(一)有人以為他們是在會幕前用凡火燒香,類似可拉黨所行的(民十六 6-7 、 17-18 ),如果這樣,他們就有兩個錯: l .不當用凡火, 2 .不當妄逞己意(他們的罪也類似烏撒,代上十三 9-10 ,參民四 15 ,和烏西雅的罪,代下二十六 16-21 ,參民十六 40 ),(二)有人想他們是要進聖所燒香,如果這樣,他們就有三個錯: 1 神只要祭司早晚燒香(出三十 7-8 ), 2 .不當用凡火, 3 .不當妄逞自己的意思燒香(路一 8-9 注,聖跡注釋第四章)。(三)有人以為他們是要進至聖所燒香(參十六 1-2 ),如果這樣,他們就還是有三個錯: 1 .正月不是在至聖所燒香的時候(-年-次,就是七月初十日,才可以在至聖所燒香,十六 1-2 ), 2 .在至聖所燒香,不是眾祭司的本分,乃是大祭司一個人的本分, 3 .不當用凡火。           論到他們這妄逞已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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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第九章拾穗 【利九 1 】 「到了第八天,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,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,」           “到了第八天”——“第八天”就是祭司承接聖職的第八天(八 33 、 35 ,參出二十九 30 ,結四十三 25-27 ,大約是正月初八日,民一 1 注)。第八天既是-個禮拜之末日的次日,又是七日的第一日,所以在聖書中“第八天”三個字含有離舊換新和重新起首的意思。產婦到第八天才潔淨(十二 12 ),牛犢及羊羔在生下第八天以後,才可獻為火祭(二十二 27 ),長大麻風的人(十四 8-10 ),患漏症的人(十五 13-14 ),因沾染污穢廢了願的拿細耳人(民六 9-10 ),都須等到行潔淨禮的第八天,才得潔淨;照樣會幕和其中的器具並亞倫和他的兒子必須自潔七天,到第八天才能合乎主用(結四十三 26-27 )。“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,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”——眾長老就是以色列會眾的代表( 3 ,參八 3 注),召他們來是要叫他們作亞倫和他兒子就職初行獻祭之禮的見證,也是叫他們在那-天敬拜神的禮上有份,因此他們也須預備 3-4 節所提之贖罪祭、燔祭和平安祭的祭牲。 ──丁良才《利未記註釋》           本節至 7 節講述授職大典過後,以色列新設立的祭司開始服務的事。“第八天”指授職禮七天過後的第一日(八 33 ),亞倫在這一天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牛為贖罪祭,又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燔祭( 2 節);這是為亞倫和諸子而獻。           “贖罪祭”,看四 3 注;“燔祭”看一 3 注。──《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》           第八天 :  亞倫和他的兒子的七天承接聖職儀式 (8:33,35) 之後。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聖職後 , 摩西就命令他們為自己和以色列百姓獻祭 , 使祭司與立約的以色列百姓與神建立和睦的關係。 --《聖經精讀本──利未記註解》 【利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