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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第十二章拾穗 【利十二 1 】 「耶和華對摩西說:」           生育的能力為神所賜(創一 28 ;詩一二七 3 ),能生育是神給婦人的福分(參創二十一 1 ~ 2 ;太一 25 )。婦人懷孕生子所以不潔,要獻燔祭贖罪,不是因為生育,而是因為分娩時排出的不潔產血。本章的條例乃為這種不潔而訂立,應與 15 章的漏症、行徑等身體排泄物的不潔同讀。另一說則認為人類都處在死亡的咒詛下,生下來便不潔(創三 14 ~ 19 ),因此出生後需要潔淨。但此說不能解釋何以獻贖罪祭的為產婦,而非新嬰。──《啟導本聖經利未記註釋》 【利十二 1~8 】 產婦潔淨的條例:神在創世記吩咐人要生養眾多(創 1:28 ), 舊約中兒女成行乃是得神寵愛的記號;婦人不孕被視為一種恥辱 (創 30:23 ) 。 但當婦女履行生育這最高天職時,卻與不潔的觀念相聯,需要相當長的日期才獲得潔淨。兩者似乎有點矛盾;這矛盾只能在人墮落後女人所得到的咒詛上(見創 3:16 )獲得適當解釋。生男嬰的不潔期是四十天,生女嬰則是加倍,個中理由沒有申明,或許是因為古人以為生女之後,母親需要較長的時間康復,更可能是這較長的不潔期,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源自夏娃(女人)犯罪。燔祭及贖罪祭的儀式,參第 1 章及第 4 章注。──《串珠聖經註釋》           產婦潔淨的條例。人類的出生和繁盛原本是神創造的目的 , 也是神的祝福 ( 創 1:28) 。但自從人類墮落以後 , 人出生時產婦的血和分泌物被視為不潔。生產的婦女經過一定時間的潔淨儀式恢復與神的關係。 --《聖經精讀本──利未記註解》 【利十二 2 】 「“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,她就不潔淨七天,象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。」           “若有婦人懷孕生男孩”——婦人生了男孩,就不潔七天,此外又要家居三十三天(共四十天( 1-4 ),生了女孩,就不潔十四天,此外又要家居六十六天(共八十天, 5 )。婦人生了男孩,就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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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第十一章拾穗 【利十一 1 】 「耶和華對摩西、亞倫說:」            “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”——注意,本處並提摩西亞倫兩個人的名字(十三 1 ,十四 33 ),這是因為下列的條例與摩西和亞倫都有關係(參民九 6 )。本章分為兩段:(-)論用食物( 1-23 ), 1 地上的走獸( 2-8 ), 2 .水裡的動物( 9-12 ), 3 空中的活物( 13-23 ,就是飛鳥 13-19 ,和飛蟲 20-23 ), 4 .地上的爬物( 29-30 、 41-43 ),(二)論摸死的, 1 死了的不潔之動物( 24-38 ), 2 .自死之潔淨的動物( 39-40 )。 ──丁良才《利未記註釋》           祭司聖職已經正式設立,亞倫和餘下的兩個兒子,從家人巨變中,充分認識了祭司職分對本身舉止的嚴格要求,戒慎戒懼,開始履行職責。本章以後所記屬祭司應執行的規章條例和祭祀程式。           本章講潔與不潔的生物。民以食為天,在日常生活中首應保持食物上的潔淨。           神不只注意祂子民的信仰生活,也管理他們的社會生活。注意食物的潔與不潔,和注意信仰生活上的聖潔,理由是一個:要求他們成為聖潔的民( 44 ~ 45 節)。           綜合來說,以下的食物不可以吃: 1. 血(十七 11 ;申十二 23 ); 2. 動物的脂油(七 23,31 ); 3. 被野獸殺死的牲畜(七 23 ~ 27 ); 4. 以腐屍為食的動物( 13 ~ 19 節); 5. 動物的內臟(出二十九 13,22 ); 6. 無鱗無翅的水中生物( 9 ~ 12 節); 7. 不分蹄而又倒嚼(反芻)的走獸( 3 ~ 8 節); 8. 除了蝗蟲、蚱蜢之外的昆蟲( 22...